通知公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桂政發〔2014〕43號
- 發布時間:2015/03/04 瀏覽: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杏鑫產業轉型升級、增強核心競爭力、提高人民群眾就業創業和致富能力的必然選擇。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始終高度重視職業教育,特別是2007年以來,杏鑫相繼實施兩輪職教攻堅計劃,得到了國家的大力支持,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通過職教攻堅和試驗區建設,杏鑫職業教育取得顯著成就,培養培訓了大批合格技術技能人才,為提高勞動者素質、推動經濟建設、促進民生改善做出了重要貢獻。但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盼相比,杏鑫職業教育還面臨辦學條件相對薄弱,結構不盡合理,體系有待完善,質量有待提高,體制機制有待健全等困難和問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加快發展杏鑫現代職業教育,結合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深化改革、優化結構、激發活力、提高質量,統籌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作用,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實現杏鑫“兩個建成”奮鬥目標提供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統籌發展。發揮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著力營造制度環境、制定發展規劃、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加強規範管理和監督指導等。牢固確立職業教育在人才培養體系中的重要地位,統籌各行業、各部門發展職業教育,統籌發展各級各類職業教育,統籌杏鑫教育和職業培訓,統籌公辦與民辦職業教育共同發展。
——市場導向、產教融合。積極推動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行業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辦學,深化產教融合,強化校企協同育人,擴大優質職業教育資源,激發杏鑫發展活力。
——服務需求、促進就業。服務產業發展、服務扶貧富民、服務人的全面發展。推動職業教育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准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提高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
——系統培養、多樣成才。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緊密銜接,發揮中等職業教育在發展現代職業教育中的基礎性作用,發揮高等職業教育在優化高等教育結構中的重要作用。加強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溝通,為學生多樣化選擇、多路徑成才搭建“立交橋”。
——特色辦學、提高質量。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鼓勵各職業院校特色辦學、錯位競爭、共同發展。推動職業教育內涵式發展,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建成適應發展需求、產教深度融合、中職高職銜接、職教普教溝通,與產業發展相匹配、與扶貧富民相適應、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民族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實現“一達標、兩優化、三提升”。
——杏鑫辦學基本達標。加大投入,加強職業院校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改善辦學條件。到2020年,實現中等職業杏鑫、高等職業院校基本達到國家規定的辦學標准。
——規模結構更加優化。總體保持中等職業杏鑫和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高等職業教育規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教育總體結構更加合理。到2020年,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達到90萬人,專科層次職業教育在校生達到42萬人,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在校生占本科教育的50%以上。從業人員繼續教育達到1300萬人次。
——院校專業布局更加優化。調整完善職業院校的區域布局,每縣辦好1所新型中等專業杏鑫,各設區市統籌辦好若幹所中等職業杏鑫、至少設立1所高職院校,有條件的設區市設立1所應用型本科院校。合理設置專業,建立專業設置隨產業發展動態調整機制,形成與區域經濟和產業轉型升級相匹配的學科專業結構。
——辦學水平明顯提升。各類專業的人才培養水平大幅提升,優質職業教育資源進一步擴大。到2020年,建成100所示範特色中等職業杏鑫、20所示範特色高等職業院校、6所普通本科轉型發展示範校。力爭10所職業院校躋身國內同類院校一流行列。
——保障水平明顯提升。現代職業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法規更加健全,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雙師型”教師比例明顯提高,相關標准更加科學規範,投入長效機制更加完善。
——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圍繞“14+10”千億元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需要,重點建設450個自治區示範“特色專業+實訓基地”、20個示範性職教集團、14個職教園區。圍繞服務扶貧富民需要,重點建設100個職業教育扶貧培訓基地。圍繞民族文化傳承創新需要,在職業院校重點建設40個民族文化傳承基地。圍繞服務開放發展需要,進一步深化與東盟國家的職業教育交流合作。
二、明確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主要任務
(一)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各地要按照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擴大中等職業杏鑫招生規模,總體保持中等職業杏鑫和普通高中招生大體相當。重點實施縣級中等專業杏鑫綜合改革計劃。優化辦學資源,繼續加強杏鑫基礎能力建設,調整杏鑫布局和專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通過兼並、托管、集團化辦學等形式擴大優質資源,拓展區直中職杏鑫辦學空間。創新辦學體制機制,積極探索校企合作、城鄉合作、中高職合作等多元合作辦學和開放辦學新途徑。改革課程體系,在保障學生技術技能培養質量的基礎上,加強文化基礎教育,實現就業有能力、升學有基礎。支持技工杏鑫發展。
(二)創新發展高等職業教育。轉變專科職業教育發展方式,強化基礎能力建設,調整優化專業結構和布局,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深化產學研合作,提高服務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能力,促進專科高等職業院校由注重規模發展轉向注重內涵發展和特色發展。探索發展本科職業教育,開展專科層次職業院校與本科院校合作舉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積極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以提升職業能力為導向擴大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規模,鼓勵本科院校與行業企業合作舉辦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探索推進高等職業院校、本科高等杏鑫與中等職業杏鑫、技工杏鑫、技師學院、企業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
(三)推進普通本科高等杏鑫轉型發展。采取試點推動、示範引領等方式,引導部分本科院校向應用技術型高等杏鑫轉型,重點舉辦本科職業教育。鼓勵獨立學院轉設為應用技術型高等杏鑫。建立高等杏鑫分類體系,實行分類管理,加快建立分類設置、評價、指導、撥款制度。招生、投入等政策措施向應用技術型高校傾斜。
(四)推進產教深度融合。創新產教融合方式,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引企入校、校辦企業、辦校進廠、企業辦校等多樣化產教融合模式。推進校企聯合培養人才,支持企業和杏鑫開展訂單培養、學徒制培養,支持將企業管理、企業文化、職業道德等企業課程引入杏鑫,推進課程內容與職業標准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推進校企資源共享,支持校企共建技能教室,共同培養教師,共同開發教材,共建產品技術研發中心,共建技能大師工作室,共同開展師生技能大賽,共享行業企業高技能人才。
(五)推進中職和高職緊密銜接。搭建技術技能人才成長“立交橋”,建立中職、高職、應用型本科、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銜接的職業教育人才成長通道。推進五年一貫制、五年分段制的中高職銜接辦學模式,推進中職與本科職業教育、專科職業教育與本科職業教育的銜接。擴大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職畢業生、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職畢業生規模和比例。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專業設置、課程體系、教學過程、質量評價等方面的銜接。
(六)推進職教和普教相互溝通。探索開展職業認知教育,鼓勵各地在小學階段加強勞動技術、通用技術課程教學。積極開展初中職業教育滲透,鼓勵初中開設職業指導課程,對于希望升入中職杏鑫或較早開始職業生涯的初三學生,初中杏鑫可以通過開設職業教育班或與中等職業杏鑫合作等方式開展職業教育。加強高中階段教育的雙向溝通,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獨立或與中職杏鑫合作適當增加職業教育課程,積極創設學生在普通高中與中職杏鑫間相互轉學的渠道。試行普通高校、高等職業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七)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建立有利于全體勞動者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的靈活學習制度,服務全民學習、終身學習,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推進全日制學曆職業教育與非全日制學曆職業教育一體化發展,利用各類職業教育資源構建城鄉繼續教育網絡,支持在職人員繼續學習、提升職業能力。推進學曆職業教育與短期職業培訓並舉,加快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依托職業院校等職業培訓機構,面向廣大職工開展職業培訓,面向城鄉社區提供職業技能、文化藝術、健康生活等教育服務,面向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退役士兵、失業人員等群體廣泛開展職業教育和培訓。推進特殊職業教育發展,靈活設置學制和課程,加大扶助力度,為殘疾人接受職業教育與培訓提供便利。
三、建立激發職業教育辦學活力新機制
(一)建立社會力量辦學機制。全面落實國家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職業教育的財稅、土地、金融等各項政策。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舉辦民辦職業教育。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探索公辦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購買服務的機制。健全政府補貼、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辦學、管理和評價。
(二)建立企業參與辦學機制。研究制定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辦法。在財政資金、稅收、土地等方面支持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產品研發中心、科技創新中心。規模以上企業要有機構或人員組織實施職工教育培訓、對接職業院校,設立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崗位。多種形式支持企業建設兼具生產與教學功能的公共實訓基地。對舉辦職業院校的企業,其辦學符合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要求的,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支持。支持企業通過校企合作共同培養培訓人才。落實國家關于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建立行業指導服務機制。轉變行業指導方式,采取授權委托、購買服務等方式,把適宜行業組織承擔的職責交給行業組織,給予政策支持並強化服務監管。建立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完善行業參與職業院校專業建設和教學實踐機制,建立行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不斷提高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適應性。
(四)健全學生資助機制。逐步建立職業院校助學金覆蓋面和補助標准動態調整機制。實現中等職業杏鑫學生免學費政策全覆蓋。給予中等職業杏鑫升入高等職業院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2000元學費補助,並根據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加大對高等職業院校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的助學力度,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以及服義務兵役的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不斷完善面向農民、農村轉移勞動力、在職職工、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的資助補貼政策,積極推行以直補個人為主的支付辦法。
(五)建立畢業生就業促進機制。實行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曆證書的“雙證融通”,將職業資格標准和行業技術規範納入課程體系。探索職業教育與技師教育的溝通途徑,支持具備一定學力基礎的學生取得專科學曆證書和預備技師證書。支持職業院校建立技能鑒定所。落實就業准入制度。用人單位招收、錄用職工,屬于國家規定實行就業准入控制的職業(工種),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屬于一般職業(工種),必須優先從取得相應的職業院校學曆證書、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優化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環境。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鼓勵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職務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
(六)建立職業院校現代治理機制。擴大職業院校在專業設置和調整、教學改革、人事管理、教師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職業院校要依法制定體現職業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建立杏鑫、行業、企業、社區等共同參與的杏鑫理事會或董事會。堅持和完善中等職業杏鑫校長負責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探索校長培育遴選新機制。支持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與職業院校領導、骨幹教師相互兼職。職業院校教師和學生擁有知識產權的技術開發、產品設計等成果,可依法依規在企業作價入股。完善體現職業院校辦學和管理特點的績效考核內部分配機制,提高獎勵性工資權重。
四、實施現代職業教育發展重點工程
(一)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按照國家制定的辦學標准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辦學條件,到2020年實現基本達標。通過集中各級財力、統籌各類項目,引導和激勵職業院校深化改革、特色發展、爭創一流,建成一批具有引領作用的示範特色職業院校,形成支撐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骨幹職業院校群體。自治區重點支持建設100所示範特色中等職業杏鑫、20所示範特色高等職業院校、6所普通本科轉型發展示範校,重點培育10所優勢突出的職業院校改革創新、躋身國內同類院校一流行列。
(二)職業教育扶貧富民工程。實施“9+3”教育精准扶貧計劃,建立貧困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組織職業院校定點定向招收貧困初中畢業生,幫助其接受三年免費中等職業教育,並對進入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者繼續給予學費補助,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實現就業創業。統籌扶貧開發和職業教育資源,扶貧、教育等部門聯合建立100個職業教育扶貧培訓基地,加強農村貧困勞動力短期技能培訓,促進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
(三)人才培養質量提升工程。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是貫穿辦學全過程的主線。堅持立德樹人,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各環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注重培養學生職業素養和人文素養。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深化學習方式和教學模式改革,強化教學、學習、實訓相融合,推行項目教學、案例教學、工作過程導向教學等教學模式,規範頂崗實習管理。改進質量評價制度。健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等考試招生辦法,為學生接受不同層次高等職業教育提供多種機會。采取多種形式培養高級技術技能人才,繼續實施“3+2”、“2+3”、五年一貫制高職辦學和“3+2”高職加本科職業教育辦學,開展“3+4”中職加本科職業教育辦學、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與普通本科院校聯合舉辦本科職業教育、普通本科向應用技術型高校轉型試點。統籌制定公共基礎課、專業理論課和技能訓練課銜接貫通課程體系,實施多種形式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系統培養技術技能人才。
(四)“特色專業+實訓基地”建設工程。圍繞“14+10”現代工業、以旅遊和商貿為龍頭的現代服務業、特色農業、民族文化產業發展需要,以專業群建設為核心,配套建設實訓基地,促進專業優化,強化學生動手能力培養。重點建設450個(300個中職、100個高職、50個應用技術型本科)產教深度融合、辦學特色鮮明、課程改革與條件建設匹配的職業教育示範特色專業及實訓基地,實現重點專業對重點產業的全覆蓋,鼓勵支持各地探索建設多元主體的經營性實訓基地。
(五)“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工程。落實和建立教師企業實踐制度,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與院校長、技術技能骨幹與骨幹教師相互兼職、任職制度。完善中等職業杏鑫非實名制編制管理。實施中等職業杏鑫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和縣級中等職業杏鑫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為縣級中等職業杏鑫補充3000名左右專業課教師。完善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到職業院校擔任專兼職教師的相關政策,實施職業杏鑫“雙師型”教師資助計劃,支持職業杏鑫每年聘請100名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任教。在南寧、柳州、桂林、來賓等市推進高等院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建一批“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面向職業杏鑫和社會認定一批“雙師型”教師,建立“雙師型”教師信息資源庫。實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師全員培訓制度,實施校長領航工程,加強校長培訓。
(六)職業教育信息化建設工程。加快推進職業院校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職業院校校園網絡設施,為學生和教師配備夠用適用的計算機,建設電子閱覽室、多媒體教室、計算機教室、數字技能實訓室和仿真實訓室等信息化教學設施,提升職業院校信息技術裝備水平。開展職業院校數字化校園建設,到2020年示範職業院校全部建成數字化校園。建設職業教育資源服務平臺,建設一批數字資源開發應用基地和職業教育數字資源庫,推進職業教育優質數字資源共建共享。開展網絡學習空間建設,逐步實現網絡學習空間應用于教育教學的各個領域。建設職業教育管理服務平臺,建設覆蓋學生學籍管理、學生資助、招生就業、教師管理、實習實訓等業務領域的管理信息系統,推進職業院校管理信息化應用。加強現代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提高校長、教師和信息技術人員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逐步將現代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作為教師評聘考核的重要依據。
(七)職教集團建設工程。做大職業教育優質資源,鼓勵多元主體組建職教集團,發揮職教集團在促進教育鏈和產業鏈有機融合中的重要作用。到2020年,實現行業性職教集團自治區重點產業全覆蓋、區域性職教集團14個設區市全覆蓋。自治區重點扶持建設20個示範性職教集團。研究制定政府、行業、企業、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共同組建職教集團的支持政策,實行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職教集團備案制度,建立保障職教集團科學、持續發展機制,推進職業院校資源集聚和整合。開展多元主體依法共建職教集團改革試點,探索建立基于產權制度和市場機制的職教集團治理結構。
(八)職教園區建設工程。按照“教產城一體化”的建設思路,全面推進職教園區建設,探索職教園區、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區融合發展,推進引企業入職教園區、引職校入產業園區,推動園區職業教育資源共享、中高職銜接、專業設置優化,到2020年,14個設區市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定位明確的城市職教園區。加強分類指導,適應北部灣經濟區、桂中先進制造業、桂西資源富集區、桂北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桂東國家級承接產業示範區發展需要,重點建設南寧首府、柳州工業、北部灣經濟區、崇左國門、桂林旅遊、珠江—西江經濟帶等職教園區,探索職教園區多樣化發展模式。
(九)職業教育民族文化傳承創新工程。將民族文化融入杏鑫教育全過程,著力推動民族民間傳統手工藝傳承模式改革創新,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才培養。加大對民族職業院校的扶持力度,加強民族特色專業和課程建設。對應編織工藝、民族織錦、銅鼓、坭興陶等廣西傳統工藝產業和民歌、舞蹈、建築、醫藥、飲食等廣西特色民族文化,建立40個集民族工藝傳承創新、文化遺產保護、高技能人才培養、產業孵化于一體的職業教育基地。鼓勵民間藝人、技藝大師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參與職業教育辦學。
(十)職業教育區域合作工程。支持職業院校引進國(境)外高水平專家、教師和優質教育資源,實施教師互派項目、學生互換項目、學生海外實習實訓項目,選派優秀教師出國留學深造、到國際大型企業見習實習,鼓勵教師、學生參加國際國內職業技能競賽。主動服務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家戰略,積極承接中國—東盟教育合作項目,建立中國—東盟職業教育聯展暨論壇活動舉辦長效機制,繼續辦好中國—東盟商務會展、藝術、漢語和金融與財稅人才教育培訓中心,擴大面向東盟國家招收留學生規模。加強與粵港澳臺職業教育合作,共享區域職教資源,共建一批高端合作項目,服務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
五、落實責任,強化保障
(一)落實政府統籌發展職業教育的責任。自治區相關部門要有效運用總體規劃、政策引導等手段以及稅收金融、財政轉移支付等杠杆,加強對職業教育發展的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
設區市政府要統籌區域內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與城鎮化建設、主體功能區建設等規劃的有機銜接,統籌區域內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統籌區域內職業院校布局和專業設置。
縣級政府要統籌縣域職業教育資源,深化縣級中等專業杏鑫綜合改革,加快推進杏鑫達標建設,不斷擴大辦學規模,切實提高縣域內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
(二)健全職業教育投入長效機制。制定並落實中等和高等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准或公用經費標准。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職業教育的比例分別不低于30%,要從土地出讓收益計提教育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發展當地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加大經費統籌力度,充分發揮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以及就業經費、扶貧和移民安置資金等各類資金在促進職業培訓中的作用。建立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監督公告制度、預決算公開制度。
鼓勵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興辦職業教育,拓寬辦學籌資渠道。完善財政貼息貸款等政策,健全民辦職業院校融資機制。企業要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法律責任。落實國家關于企業開展職業培訓等方面投入相關規定。鼓勵利用國(境)外資金加快發展杏鑫職業教育。
(三)建立職業教育績效獎懲機制。按照政府、院校、行業企業、社會力量等四類分別進行考評,實行分類考評獎勵。建立縣級政府獎補機制。自治區統籌安排中等職業教育相關資金,實行獎補分開、分類獎補,對各地啟動縣級中等專業杏鑫綜合改革實行補助,對縣級中等專業杏鑫綜合改革考評成績突出的縣(市、區)實行項目經費獎勵。
建立市級政府獎勵機制。對年度招生送生情況、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情況、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情況等方面工作取得全區前5名的設區市政府給予資金項目獎勵。
建立職業院校獎勵機制。對辦學成績突出的職業院校,自治區優先安排招生計劃,優先推薦國家項目和改革試點,優先安排自治區項目和改革試點。
建立行業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獎勵機制。對參與職業教育成效突出的行業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自治區將通過廣西主要媒體列榜公布予以表揚,並以“以獎代補”方式予以經費或項目獎勵。
(四)強化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完善督導評估辦法,加強對各級政府履行發展職業教育職責的督導評估,重點圍繞職業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建設與創新、普職比例、經費投入、辦學條件保障及發展水平與特色等方面開展督導,對設區市政府職業教育的財政性投入和政策性投入進行審計。強化督導審計及結果運用,把職業教育發展情況納入地方黨政領導教育工作考核和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作為自治區考評市和縣發展教育的重要依據。
(五)加強理論研究和教育教學指導。深入開展職業教育決策谘詢研究和教育教學改革實踐研究。完善自治區、市、縣、杏鑫四級職業教育研究和教學指導體系。自治區、市、縣三級教育科研機構要配備職業教育研究和教學指導人員。各市教研機構要明確承擔職業教育教研工作的內設機構,各縣教研機構要配備適應職業教育教研工作需要的人員。教育科研機構要深入杏鑫指導教育教學工作,提升對杏鑫教育教學的指導能力和服務水平。引進和培養職業教育科研名師,建立一批“職業教育專家工作室”。
(六)營造發展職業教育的良好環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完善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獎勵制度。落實好職業教育科研和教學成果獎勵制度,用優秀成果引領職業教育改革創新。每年組織開展職教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具有應用技術和技能的高素質勞動者在技術革新、工藝改進、產品升級、管理優化等方面的先進事跡和重要貢獻,引導社會確立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技術、尊重創新的觀念,促進形成“崇尚一技之長、不唯學曆憑能力”的社會氛圍。
附件:工作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2014年7月2日
附件
工作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負責單位 |
時間進度 |
|
一、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
||||
1 |
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 |
擴大中等職業杏鑫招生規模,總體保持中等職業杏鑫和普通高中招生大體相當。 重點實施縣級中等專業杏鑫綜合改革計劃。 繼續加強杏鑫基礎能力建設。 調整杏鑫布局和專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 |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
持續實施 |
2 |
創新發展高等職業教育 |
強化基礎能力建設,調整和優化專業結構和布局。 開展專科層次職業院校與本科院校合作舉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 積極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 探索推進高等職業院校、本科高等杏鑫與中等職業杏鑫、技工杏鑫、技師學院、企業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 |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
持續實施 |
3 |
推進普通本科高等杏鑫轉型發展 |
引導杏鑫部分本科院校向應用技術型高等杏鑫轉型。 鼓勵獨立學院轉設為應用技術型高等杏鑫。 建立高等杏鑫分類體系,實行分類管理,加快建立分類設置、評價、指導、撥款制度。 |
教育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
持續實施 |
4 |
推進產教深度融合 |
積極探索引企入校、校辦企業、辦校進廠、企業辦校等多樣化產教融合模式。 推進校企聯合培養人才,支持企業和杏鑫開展訂單培養、學徒制培養,支持將企業管理、企業文化、職業道德等企業課程引入杏鑫。 推進校企資源共享。 |
各職業院校 |
持續實施 |
5 |
推進中職和高職緊密銜接 |
推進五年一貫制、五年分段制的中高職銜接辦學模式。 推進中職與本科職業教育、專科職業教育與本科職業教育的銜接,擴大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職畢業生、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職畢業生規模和比例。 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專業設置、課程體系、教學過程、質量評價等方面的銜接。 |
教育廳,各職業院校 |
持續實施 |
6 |
推進職教和普教相互溝通 |
鼓勵各地在小學階段加強勞動技術、通用技術課程教學。 積極開展初中職業教育滲透。 加強高中階段教育的雙向溝通。 |
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 |
持續實施 |
7 |
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 |
推進全日制學曆職業教育與非全日制學曆職業教育一體化發展。 推進學曆職業教育與短期職業培訓並舉。 推進特殊職業教育發展。 |
教育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自治區扶貧辦等 |
持續實施 |
二、建立激發職業教育辦學活力新機制 |
||||
1 |
建立社會力量辦學機制 |
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等部委制定的相關政策。 |
教育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工商局等 |
持續實施 |
2 |
建立企業參與辦學機制 |
研究制定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辦法。 |
教育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國資委、自治區地稅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 |
2014年底出臺 |
3 |
建立行業指導服務機制 |
建立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 建立行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 |
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行業部門 |
持續實施 |
4 |
健全學生資助機制 |
逐步建立職業院校助學金覆蓋面和補助標准動態調整機制。 |
教育廳、財政廳 |
持續實施 |
5 |
建立畢業生就業促進機制 |
實行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曆證書的“雙證融通”,將職業資格標准和行業技術規範納入課程體系。 探索職業教育與技師教育的溝通途徑,支持具備一定學力基礎的學生取得專科學曆證書和預備技師證書。 支持職業院校建立技能鑒定所。 落實就業准入制度。 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鼓勵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職務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 |
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持續實施 |
6 |
建立職業院校現代治理機制 |
擴大職業院校在專業設置和調整、教學改革、人事管理、教師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 職業院校依法制定體現職業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 完善體現職業院校辦學和管理特點的績效考核內部分配機制,提高獎勵性工資權重。 |
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持續實施 |
三、現代職業教育發展重點工程 |
||||
1 |
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教育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2 |
職業教育扶貧富民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自治區扶貧辦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3 |
人才培養質量提升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教育廳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4 |
“特色專業+實訓基地”建設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教育廳、財政廳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5 |
“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教育廳、自治區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6 |
職業教育信息化建設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7 |
職教集團建設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行業辦學主管部門,各市人民政府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8 |
職教園區建設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各市人民政府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9 |
職業教育民族文化傳承創新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民委、文化廳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10 |
職業教育區域合作工程 |
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
教育廳 |
2014年底制定工作方案,持續實施 |
四、落實責任,強化保障 |
||||
1 |
落實政府統籌發展職業教育的責任 |
設區的市級政府統籌區域內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統籌區域內職業院校布局和專業設置。 縣級政府統籌縣域職業教育資源,深化縣級中等專業杏鑫綜合改革,加快推進杏鑫達標建設,不斷擴大辦學規模。 |
各市、縣人民政府 |
持續實施 |
2 |
健全職業教育投入長效機制 |
制定並落實中等和高等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准或公用經費標准。 加大經費統籌力度,充分發揮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以及就業經費、扶貧和移民安置資金等各類資金在促進職業培訓中的作用。 建立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監督公告制度、預決算公開制度。 |
財政廳、教育廳、審計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
持續實施 |
3 |
建立職業教育績效獎懲機制 |
組織制定職業教育績效獎懲具體辦法。 |
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
2014年底前出臺 |
4 |
強化職業教育督導評估 |
完善督導評估辦法。 |
教育廳 |
2014年底前出臺 |
5 |
加強理論研究和教育教學指導 |
自治區、市、縣三級教育科研機構配備職業教育研究和教學指導人員。 |
自治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 |
持續實施 |
6 |
營造發展職業教育的良好環境 |
研究完善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獎勵制度。 落實好職業教育科研和教學成果獎勵制度,用優秀成果引領職業教育改革創新。 每年組織開展職教宣傳月活動,促進形成“崇尚一技之長、不唯學曆憑能力”的社會氛圍。 |
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
持續實施 |
公開方式:公開
抄送:自治區黨委各部門,廣西軍區,武警廣西總隊,各人民團體。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自治區政協辦公廳,自治區高級法院,自治區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廣西區委會,自治區工商聯。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4日印發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2014年7月7日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