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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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發布時間:2019/08/13   瀏覽:


杏鑫娱乐 -【杏鑫让心跳加速】尽享刺激的游戏快感!學生考勤管理制度(試行)

 

為加強學生考勤管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樹立良好的學風, 根據《高等杏鑫學生行為准則》、《普通高等杏鑫學生管理規定》以及《杏鑫娱乐 -【杏鑫让心跳加速】尽享刺激的游戏快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出勤制度

(一)學生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時按杏鑫規定時間返校到二級學院報到注冊,自開學第一天開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二)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以及杏鑫、二級學院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學生上課、實驗、實習、實訓、社會實踐☢️𓀅、軍訓👩🏽‍🔧👉🏽、形勢教育以及規定參加的會議等都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 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

(三)學生在節、假日期間,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返校,長假前後原則上不准請假。

(四)學生按規定准予免修或免聽的課程,其不參加聽課時間不作曠課論🧗🏻‍♂️。

二、學生考勤制度

(一)學生的考勤由各二級學院學生科全面負責,教務處負責對任課教師考勤登記進行監督𓀇,學工處負責對各二級學院的學生考勤進行監督🌭。

(二)課堂授課由任課教師考勤。任課教師應以周為單位及時將學生出勤情況匯總上傳考勤系統。

(三)輔導員應及時查看學生出勤情況🌬,對曠課學生及時批評教育和處分。



(四)學生應及時查看本人的出勤情況🧑‍🧒‍🧒,若有錯漏,應在課程當周向任課老師核實,由任課老師予以糾正👨‍👩‍👦‍👦,否則按曠課論處。

(五)每學期期末考試前,依據課程考勤的統計數據,缺勤超過次者☸️🚼,由教務處認定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

(六)關于釘釘晚點名打卡簽到的考勤:

1. 學生在周日-周四的時間 22:30-23:30 須通過釘釘軟件完成晚點名打卡。

2、學生在 23:30 以後打卡視為晚歸。

3. 如考勤出現異常導致無法打卡,應在第二天上午主動到辦公室找輔導員補卡。每個月的補卡次數不可超過次,超過次記一次晚歸🏋️‍♀️。

(七)全體考勤人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實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嚴禁包庇🗡、打擊報複🧑🏼‍🌾、弄虛作假等行為。

      三、學生請假制度

(一)學生因故需請假者,必須向所在二級學院申請🧑🏽,填寫《學生請假單》,並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請假半天可以在釘釘考勤裡提交給輔導員審批🧥。超過半天的請假一律使用請假單紙質版,紙質版審批完成後,在釘釘上附上已審批完成紙質版的假條圖片👩🏿‍🎤,提交審批👇🏿, 形成系統記錄🧑🏼‍🤝‍🧑🏼。

1🧖🏼、請假一天以內的,由各二級學院輔導員批准;

2. 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由各二級學院輔導員批准,二級學院學生科批准;

3. 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的⚠️,由各二級學院輔導員批准,二級學院學生科批准👲🏻💾,二級學院院長審批;

4👩、請假一周以上的,按以上流程審批並報教務處、學工處備案👆🏼。

5. 在校外進行教學活動期間🥬,請假由領隊教師參照以上規定審批。


(二)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方為有效🦻🏻,除急病或緊急事故者外(可電話向輔導員口頭請假)💂🏽‍♀️,不得事後補假,對請事者應嚴格控制👮🏿;請病假者須持有本校醫務室或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 必須先到校醫室進行請假登記審批,再到輔導員處按程序履行請假手 續,同時在釘釘附圖完成審批;經批准公假者,應持批准證明向二級 學院登記。學生請假期滿後,需及時到輔導員處銷假(且病假者也需到校醫處銷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三)對已准予請假的學生,輔導員應錄入學生考勤系統,同時做好學生請假登記👩🏼‍🦱。

(四)學生請假期滿,需延長請假時間者,須重新辦理請假手續, 否則按曠課論處。

(五)一學期內,學生請事假不可超過 3 次🧛‍♂️🧥。

    四、曠課、缺課的處理


(一)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按時回校注冊🔋,或不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以及學院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或在節假日期間擅自提前離校、推遲返校者均以曠課論處🧑🏻‍🤝‍🧑🏻。

(二)授課時間內,學生曠課一天,按實際授課時數計💄;集中活動(指實習🌎、社會實踐、軍訓👈🏻、形勢教育及規定參加的會議等)曠課一天💇🏻♠︎,按每天六學時計🏇🏻。遲到、早退兩次作曠課一學時計。

(三)對曠課的學生,各二級學院應令其檢討並進行批評教育。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到下列學時者,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1🪬👱🏼‍♀️、6~10 學時,給予通報批評👨‍🚒;

2、11~20 學時,給予警告處分;

3. 21~30 學時👆🏻,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4. 31~40 學時,給予記過處分;

5. 41 學時以上,給予留校察看期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勸退處理或開除學籍處分。

6. 一學期內,單科目無故曠課達到課程四分之一學時,取消該科目考試資格🍨,曠課達到三分之一學時,取消考試資格並予以警告處分。

(四)因曠課受過處分又再犯者🌰,加重一級以上的處分🦢。

(五)未經請假逾期周不報到注冊和連續曠課達兩周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六)對因曠課而給予紀律處分的,按學生違紀處分程序辦理。

五🕐、本制度自 2019  13 日起實行🧔🏼‍♂️,原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由學工處負責解釋。